为规范市城区祭祀活动管理,倡导文明祭祀新风,有效防范大气污染、水源污染及火灾事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现就2025年清明节期间中心城区集中定点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区域
严禁在市城区街道、广场、绿地、公园、廊道、河滩、居民小区、公路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,以及甜城湖保护区周边焚烧香烛冥纸(币)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二、集中祭祀时间及点位
(一)集中祭祀时间:
2025年4月1日至4月6日
(二)集中祭祀点位:
市中区(3处):
学府路与丁和三街交汇处(内江实验小学校空闲地块)、庙儿山安居望江苑小区旁空地、市中区垃圾压缩站旁空地;
东兴区(5处):
紫宸大院后方闲置地块、未来方舟小区临五桥侧空地、金角宫闲置地块(牛牦山初中后方)、兴盛路东段(321国道交汇处)兴悦府小区对面、汉安湖旁(原灯会第二停车场);
经开区(2处):
双雁小区入口旁空坝、安靖街农贸市场对面空坝;
高新区(2处):
内江师范学院南门东南侧约70米空地、生产社区三宝寺内。
三、安全要求
市民祭祀时须严格遵守防火规定,祭祀结束后须确保火源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,严禁遗留火种。
四、违规处理
对未在指定点位焚烧祭祀用品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,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劝阻、制止;情节严重者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。
五、倡导文明祭祀
鼓励采用鲜花祭扫、踏青遥祭、网络祭扫、家庭追思会等绿色环保方式寄托哀思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,摒弃陈规陋习,引导群众践行文明祭祀新风尚。
隆昌市、资中县、威远县可结合本地实际,参照本通告制定相应管理措施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