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内江市总河长制运行规则》(内总河(库)长办发〔2019〕5号)有关规定,经市第一总河长、市总河长同意,现对沱江(内江)市级河长进行增补。增补后名单如下:
沱江(内江)市级河长:邹自景、杨斌(联系部门:市生态环境局)
其余市级河长不变。
内江市总河长办公室
2024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