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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内劳人仲案〔2024〕308号仲裁文书的送达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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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委已受理甘维佳诉你劳动争议案件(内劳人仲案2024〕308号)。因与你司无法联系,现根据《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及网上公告送达规则》第十九条之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、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。本委定于2024年12月31日15时在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(地址:内江市市中区报社路133号西楼208室)开庭审理此案。请准时参加庭审,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

特此公告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